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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01:54:26 股吧网页版
ST泉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秀峰)-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秀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会议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秀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08年5月,任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8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合伙人;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5年1月至今,任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本人自2023年2月24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任期内本人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按时出席了上述会议,
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 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2 1 1 0 0 否 2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 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 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

1、2025年4月27日,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等融资主体申请融资额度预计及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采购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下 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终止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对 公司2024年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 项说明的意见》;《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5 年 5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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