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中瑞诚鉴字[2026]第 611911 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82 传真:62267682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第 1-2 页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第 1 页
情况汇总表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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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中瑞诚鉴字[2026]第 611911 号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
中瑞诚审字[2026]第 611907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泉为科技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泉为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泉为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泉为科技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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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82 传真:62267682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了更好地理解泉为科技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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