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光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25-006)、《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完整客观地反映了 2024 年度
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将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确定,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鉴于本议案所有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应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在各项审计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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