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20:37:20 股吧网页版
长盛轴承: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5-065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鑫达路 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志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61 人,代表股份 180,737,81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2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179,028,42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2 人,代表股份 1,709,39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2 人,代表股份 1,709,393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2 人,代表股份 1,709,393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秘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586,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162%;反对 1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20%;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7,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1.1431%;反对 1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6167%;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2402%。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9,604,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3728%;反对 1,10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6122%;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5,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3.6899%;反对 1,10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7306%;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5795%。

2.02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