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5-068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1、提案 2.01、提案 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 19 号 5 幢三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106,131,4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746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104,103,7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9491%。
通过网络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 1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2,027,75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97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7,365,2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97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6,687,5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305%。
通过网络直接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677,7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666%。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6,008,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8%;反对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7,241,9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259%;反对
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605%;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6%。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6,007,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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