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川智
能”或“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 提升公 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公司
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
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证券分
析师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
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第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
投资者关系专栏,用于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积极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公司应当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公司还可以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已开设的新媒体平
台及其访问地址,将在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及时更新。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当网址或
者咨询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应当保证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确保咨询
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并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相关信
息。
公司可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
的交流活动。
第九条 公司应做好投资者参加股东会的管理。
公司应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股东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第十条 公司应做好投资者说明会的管理。
(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现场召开的应当同时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直播。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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