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孙银芬女士、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凤珠女士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235,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29%)的高级管理
人员孙银芬女士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8,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57%)。
2、持有本公司股份 1,1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916 %)的实际控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凤珠女士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0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70%)。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财务总监孙银芬女士、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凤珠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身份
孙银芬 235,600 0.1429% 董事、财务总监
李凤珠 1,140,000 0.6916%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孙银芬女士减持计划内容
1、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3、 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 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数量为 58,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0.0357%。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
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为 8.32 元)。
7、 孙银芬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
形。
(二)李凤珠女士减持计划内容
1、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3、 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 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数量为 1,0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0.6370%。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
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为 8.32 元)。
7、 李凤珠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
形。
三、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一)孙银芬女士承诺
1、 股份锁定承诺、限售承诺、减持意向承诺
(1)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 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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