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
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 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
2025 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9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
业为制造业,收费总额 8,338.18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加入 HLB 国际会计网络。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 万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
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
分 3 次(涉及 6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不影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 1:吴霆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0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1998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赵全国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怡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2012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吴霆先生 2024 年 11 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全国先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怡
女士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霆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全国先生,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常怡女士,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聘任聘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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