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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30 20:41:47 股吧网页版
新余国科: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施玲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施玲玲简历情况》,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鉴于施玲玲女士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施玲玲女士取得相应证书前,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有效履行,董事会同意由董事长袁有根先生继续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施玲玲女士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后,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正式生效,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高国琼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高国琼简历情况》,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国琼先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总经理刘爱平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三、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国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提名高国琼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另一位非独立董事空缺则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后选举一名职工董事履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联系信息

姓名:施玲玲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松山江村新余国科办公楼三楼

电话:0790-6333906

传真:0790-6333004

电子信箱:dmb_9394@163.com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 日

附件:

一、施玲玲简历情况:

施玲玲女士,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新余国科技术中心副主任、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保密办主任、质量部部长,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新余国科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至今,施玲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高国琼简历情况:

高国琼先生,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历任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南京国科有限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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