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合规管理,提升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属子公
司在合规管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合规管理运行及保障制度建设
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商业惯例、公序良俗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公
开承诺以及国际公约、规则、惯例等要求。
第四条 合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把
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全面性原则。坚持将合规管理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所属
子公司、全体员工,应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
(三)制衡性原则。合规管理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合规管理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
制,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第二章 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第五条 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党委、董事会、
经理层、合规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权责清
单》等相关要求对合规管理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或审议决定,推动合规
管理在全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第七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建立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责。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领导的经理层负责有效管控合规风险,落实企业
合规管理战略、目标和要求,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决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为合规管理负责人、法律事务部履职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制定合规管理制度。
(三)明确合规管理流程,确保合规管理要求融入业务领域。
(四)及时制止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按照权限对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提出处理建议。
(五)经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九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推进合规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合规
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条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合
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应明确合规管理负责人,组织领导本单位合
规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子公司加强合规管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是本部门合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日常合规管理相
关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对处置。
(五)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违规问题调查和整改。
(六)向合规管理部门报告本部门合规管理工作。
(七)在职责范围内指导、监督所属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公司及所属子公
司各职能部门应当至少设置1名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接受合规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十三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为合规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各所属子公司应设置合规管理部门,为本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牵头部门,主要履
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
(二)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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