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25-090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但不排除其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上述主体在未来六个月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并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百分之二十;且最新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第二条第四项回购股份的情形。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0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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