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首席合伙人为吉争雄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 HLB 浩信国际会计网络中国大陆七个成员所之一,也是中国华南区唯一成员所,专注于为广大客户提供证券审计、高端税务、管理咨询业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2025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司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司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司农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入场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重点、时间安排、经营层关注事项等与审计委员再次进行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
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司农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所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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