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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8:16:26 股吧网页版
一品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为进一步完善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特细化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化安排,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严格遵循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牢固树立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核心意识,在充分考量公司财务结构合理性、盈利能力可持续性发展及未来投资融资规划的基础上,实施积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
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制定和审议利润分配相关决策时,应履行充分的论证程序,重点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沟通等多元渠道广泛征集公众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保障其在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中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15%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3、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时的现金分红比例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除前述规定外,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或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详细分析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社会融资环境、社会融资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公司资金的收支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订具体分红方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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