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左国军、余仲、蒋泽宇、常州恒创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或“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左国军、余仲、蒋泽宇、常州恒创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创汇业”)(以下合称“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1,76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8,292,006股的3.3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347,451,906股的3.39%。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
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捷佳
伟创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1 左国军 26,162,715 7.51% 7.53%
2 余仲 25,802,432 7.41% 7.43%
3 蒋泽宇 8,600,326 2.47% 2.48%
4 恒创汇业 582,389 0.17% 0.17%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捷佳伟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余仲、左国军、梁美珍系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直
接和间接控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7,171,55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03%,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左国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余仲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 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蒋泽宇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梁美珍和蒋泽宇系母子关系,蒋泽宇与梁美珍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蒋泽宇自愿将其所持公司股权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由梁美珍行使,
委托表决权行使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6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恒创汇业系余仲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为余仲的一致行动人。本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询价转让人员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11,765,400 股,占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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