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或“公
司”)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对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药石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澍 联系电话:025-83387726
保荐代表人姓名:季李华 联系电话:025-8338768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唐澍、谈琲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公司“三会”资料;核查了董监高变动资 料及相关公告;核查股东持股情况;查看公司办公楼、厂房;核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其他投资情况、高管任职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设置及相关资料;查看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等;查阅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资料及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工作记录。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
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核查了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与公告相关的会议记录等;查阅了深交所相关网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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