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21:13:02 股吧网页版
药石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希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希和)

本人作为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南京师范大学会计与财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教授、江苏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高速传动独立董事、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副院长,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审计办公室主任、图书馆馆长;宝武镁业、鸿达兴业、红宝丽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任南京师范大学会计与财务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江苏亨通华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神州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和税务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国内核心期刊和海外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50 余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等纵向和横向课题 20 多项,主编会计学基础、
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等教材 6 本。2024 年 12 月 2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年度应 本年度实际 是否连续两 应列席股

独立董事 缺席 委托出 实际列席股

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东大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江希和 10 10 0 0 否 2 2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提前反馈意见和建议,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我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2025 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审阅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2025 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出席并对全部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内审部 2025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