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4 16:54:42 股吧网页版
宏达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6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议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收购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晓明 张瑛 杜 晶

2025 年 6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