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5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株洲市
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312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
会议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总经理曾琛女士提交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内容,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长钟若农女士提交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公司独立董事也分别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状况。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1,174,175.8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24,777,701.02
元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可供 上市公司股 东分配的利润 为
2,412,258,894.47 元。
鉴于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为了合理回报全体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
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截止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11,839,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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