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9:33:33 股吧网页版
宏达电子: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电子”)为响应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让广大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公司已于 2024 年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现将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坚守初心,增强聚焦主业意识

宏达电子作为一家以高可靠电子元器件和微电路模块为核心进行研发、生
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30 年来坚持扎根实业,聚焦主业,现已拥有十多条国内先进的电子元器件和电路模块生产线、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和完整的检验试验技术,拥有多项电子元器件和电路模块的核心技术与专利。其中钽电容器是公司发展最早的业务,公司在传统的金属封装钽电容基础上不断拓展,陆续推出高能混合钽电容器和高分子钽电容器等新一代的钽电容器,并率先开拓出该品类市场及实现大规模量产能力,是国内高可靠钽电容器研发生产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并荣获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基于公司钽电容业务打下的广泛市场基础,致力于为高可靠市场客户提供更深度服务,公司从 2014 年开始拓展陶瓷电容、电感、电源模块等非钽产品业务,在解决客户多种类电子元器件国产化需求的同时帮助客户实现多类电子元器件和方案“一站式”采购,达到减少客户研发采购成本、增强客户粘性和满意度的效果。公司非钽业务战略推进顺利,2025 年度公司非钽业务销售收入占比 66.07%,大幅领先于钽电容业务销售收入金额。随着市场、产品和技术的丰富,公司能力也溢出到新市场,比如深水油气开发以及光通信领域,近年来公司新市场营收规模不断增加。

公司多年位列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同时也曾先后荣获湖南省质量标杆企业、湖南省制造业百强企业等称号。未来,公司还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做精专业,围绕以电子元器件和电路模块为核心,紧跟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产品需求,不断提高技术深度、扩大技术广度,培养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在电子元器件领域成为一家值得信赖和尊敬的公司”的愿景。

二、强基固链,提高创新发展能力

自主研发能力及技术创新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核心竞争力最集中的体现。公司始终专注于电子元器件和电路模块领域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搭建柔性研发和技术平台,利用各产品线的专家资源及生产技术平台,突破单一产品技术路线的局限性,为新产品研发、电子元器件和微电路模块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基础。目前,公司拥有 13 条高可靠贯标认证生产线,公司实验中心
通过了 CNAS 和 DILAC 能力认可,并在株洲和成都分别设立了 2 个研发中心。
2025 年度,公司持续推进研发,全年共组织实施 16 项自筹科研项目,研发投入17,696.08 万元,同比增长 28.19%,占营业收入比例 9.38%。截至报告期末,专
利 413 项,其中发明专利 67 项、实用新型专利 345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 3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 59 项。

未来公司仍将充分利用在高可靠领域的技术经验积累和产业链上下游深度融合的优势,打造完善的研发平台,紧跟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产品需求,不断提高技术深度、扩大技术广度,打造产品种类丰富、设计能力强、封装测试完整的技术平台。

三、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法人治理是企业管理成效的关键,规范运作是企业品牌价值的基石,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积极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形成科学规范、有效制衡、运作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报告期内根据最新监管制度,公司对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内的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