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3 19:49:22 股吧网页版
润禾材料:润禾材料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5-09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
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董事长:叶剑平先生

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监事会主席:吴行钢先生

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叶剑平先生、曹先军先生、肖鹰先生,其中,叶剑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肖鹰先生、曹先军先生、郑卫红女士,其中,肖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能达先生、肖鹰先生、柴寅初先生,其中,陈能达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曹先军先生、叶剑平先生、肖鹰先生,其中,曹先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叶剑平先生

副总经理:柴寅初先生、俞彩娟女士、徐小骏先生、陈昱先生、皮碧荣女士
财务总监:李海亚女士

董事会秘书:徐小骏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颜文燕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六、董事长叶剑平、董事会秘书徐小骏及证券事务代表颜文燕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叶剑平、徐小骏、颜文燕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5600

办公电话:0574-65333991

传真号码:0574-65336280

电子邮箱:runhe@chinarunhe.com/xuxiaojun@chinarunhe.com
/yanwenyan@chinarunhe.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
附件:

1、叶剑平先生简历

叶剑平,男,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200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
有限”)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