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先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先军,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82年2月至2005年9月,就职于化学工业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曾任助理、副主任、副院长、总工程师、院长;2005年9月至2016年4月任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4年2月任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6年4月任国家有机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2014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理事长;2018年3月至2024年4月任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担任浙江科峰有机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2024年10月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21年5月至今担任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为:
是否连续
以通讯方
独立董事 召开董事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曹先军 16 0 16 0 0 否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7 次,实际
出席 7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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