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肖鹰,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行一处、工行监管处副主任科员、副科长,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国有一处、政策法规处、股份制二处科长、副处长、处长,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办公室主任,期间兼任局现场检查大队队长;
2013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16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拟任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2019 年 2 月至今担任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4 月起至 2024
年 1 月代履职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
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为:
是否连续
以通讯方
独立董事 召开董事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肖鹰 16 0 16 0 0 否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7 次,实际
出席 7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润禾材料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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