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润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九江润禾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润禾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润禾(香港)有限公司、小禾电子材料(德清)有限公司、润禾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控制环境
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全体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享有平等地位,对公司利润分配、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中心和事业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事务,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②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强化了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了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公司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负责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合理评价。各相关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对审计部的工作均必须进行支持和配合。
③公司组织结构
本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具体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④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履行发展战略相应职责,战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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