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总体工作情况回顾
2025 年,面对关税扰动、全球供应链重塑等重重挑战,公司聚焦智能家居和海外仓两项主业,积极拓展新产品,新渠道,做好自主品牌建设,做大做强海外仓跨境物流服务,增强业务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内生动力,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居业务和海外仓业务双轮驱动,协同发展,实现营业收入 67.1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2.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 1.98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5%。
二、2025 年度公司治理相关情况
1、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组织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及制定《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等 28 项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公司治
理结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完成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设董事 7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成员
由董事长项乐宏先生、项馨女士、朱伟先生、黄晓红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郝亚斌先生、陈翼然先生、华秀萍女士组成。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
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号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7、《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第五届董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事会第三 2025/4/18 10、《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十七次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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