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
山汇能”)持有公司股份116,87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26,631,804股的0.0923%)。
舟山汇能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拟减持
时间区间为:2026 年 5 月 28 日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9,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631,804 股的 0.0229%(全文简称“本减持计划”或“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舟山汇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877 0.09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舟山汇能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系持股平台合伙
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9,000 股,即不超过当前总股本 126,631,804 股的 0.022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631,804 股的 1%。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126,631,804 股的 2%。
5.减持期间:本次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拟减持时间区间为:2026 年 5 月 28 日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法律法规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舟山汇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中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通过舟山汇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在 IPO 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廖长春、马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1:
1.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股权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监事廖长春和马婷,现担任公司董事。
3.若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的要求发生变动,则上述承诺根据变动后的有效规定相应调整。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上述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将把该部分出售股份所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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