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
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2024 年度均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其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根据前述规定,基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离职不再具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 100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股票期权 1,852,550 份。
董事廖长春先生、梁媛女士作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概况
1、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海润天睿”)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发布
了《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海润天睿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向 133 名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648.5 万份,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16 元/份。
7、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海润天睿对此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办理完成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
8、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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