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 月成立,2012 年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截至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
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 人。
安永华明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 亿元。2024 年度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毅强先生,于199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及居民服务业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静女士,自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及居民服务业等。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菲先生,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及居民服务业。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4 次、自律监管措施2 次、行业惩戒1 次和纪律处分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质量管理准则第1 号》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
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2、监控和整改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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