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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1:38:44 股吧网页版
科顺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独立董事吴鹏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负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鹏:198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2008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采
购总监;2017 年 4 月到 2018 年 2 月任暨南投资有限公司大健康项目
负责人;2018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广东炬森精
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 年 5 月至
今任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 12 日至今任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澳门城市大学金融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MPAcc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法人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认真阅读
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
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未
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7 5 2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均亲自出席会议,
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本人均无异议通过各项议案。

2、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本人均无异议通过各项议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基于独立、谨慎和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确保相关事项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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