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奥飞数据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昊盈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基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德昇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奥缔飞梭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呈云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奥融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永丽节能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固安聚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江西沃奥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盘古云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宸瑞中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奥飞智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奥飞智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夏雅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雅库(河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宏盛云数据有限公司、奥飞智算(江苏)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智算奥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奥飞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奥恒世纪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广州市腾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中经云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奥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奥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奥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奥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肇庆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惠州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奥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奥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奥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奥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湛江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奥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奥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百色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奥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太原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郴州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清远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庆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宝鸡粤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鸡西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晋中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治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眉县奥飞新能源有限公司、黄石粤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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