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数据”、“公司”、“发行人”)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保荐机
构的持续督导期持续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持续督导期已
满,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保荐代表人 刘思超、李鹏宇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名称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奥飞数据
股票代码 30073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冯康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100号2101房
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庆沙路100号2101房
电话号码 020-85699517
互联网网址 www.ofidc.com
电子信箱 liuhy@ofidc.com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2、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并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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