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体系......3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6
第四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9
第五章 货币资金与票据管理......29
第六章 募集资金及负债管理......32
第七章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管理......33
第八章 销售及应收款管理......33
第九章 采购管理......34
第十章 成本和费用管理......35
第十一章 存货管理......36
第十二章 税务及发票管理......37
第十三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38
第十四章 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39
第十五章 会计档案管理......40
第十六章 附则......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依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子公司,在政府有关法规条款发生调整时和公司内控管理需要时,需及时修订或以补充规定说明。
第三条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并接受财税机关的检查和监督。公司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实现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奠定基础。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条 公司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设置财务部门,配备财务人员,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1、公司设置财务部和各子公司财务部,通过委派董事及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根据子公司情况由公司财务部予以委派、推荐财务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2、各子公司设立财务部,聘请财务经理负责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公司财务部和各子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接受公司财务部和子公司总经理的双重管理及考核。
第五条 财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相应财务功能模块:
一、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和具体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和总经理
负责。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财务部下设财务经理、总账、资金管理、收付款结算、材料、销售、费用、税务薪酬等财务职能模块;
三、各子公司财务部根据需要下设会计核算、税务管理、材料应付、销售、收付款结算等财务职能模块;
四、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会计岗位可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不得兼管审批、收入、费用入账,债权债务处理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完善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制定与执行符合相关管理部门与公司要求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规划、财务预算和财务工作程序,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2、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司资金结算管理要求统筹调配公司资金,拟定公司融资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从公司战略角度,协助公司股权架构搭建、境内外投资规划等工作;
4、建立和完善公司费用及资产预算管理体系,组织公司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5、负责日常税收申报纳税工作,协调税企关系,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和税法规范性要求;
6、审核监督公司财务收支、参与审核公司重要经营决策方案、拟定重要财务事项实施方案、参与并监督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过程;
7、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并编制报送财务报告,保证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并配合审计、评估、财务监督等工作;
8、配合其他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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