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8.03 元/股(含)
调整为 41.55 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2.公司拟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原定回购方案将在 2026 年 5 月 13
日前实施完成,修改后的回购方案由 2026 年 5 月 13 日延期至 2026 年 11 月 12
日前完成。
3.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 内容不变。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本数)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18.16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18.16 元/
股(含)调整为 18.03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三、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8.03 元/股(含)调整为 41.55 元/股(含),同时
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11 月 12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 2025 年 5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2 日。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
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公司总股本 373,455,157 股为基数,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1.55
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361,010 股至 601,684 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约 0.0967%至 0.1611%。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41.5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并同时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该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
整后的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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