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22:16:03 股吧网页版
明阳电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LINJIANWU(林健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LIN JIANWU(林健武))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2025 年 3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LIN JIANWU(林健武),1973 年生,美国国籍,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工程博士,深圳市金融方面的高层次海外人才、市政府财经咨询委员会专家。2000 年 8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美国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量化投资分析师;2007 年 2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美国高盛投资银行股票投资战略副总裁;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美国麦格尼塔投资公司全球量化投资交易总监;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中国(香港)量化投资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国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量化投资总监;自 2019 年 4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教授。2025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会和 2 次临时股东会,
本人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

本人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积极发表专业意见。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就任职期间的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2 月 12 日,本人对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审
核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9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战略规划,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积极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8 日。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和有效沟通渠道,配合开展现场考察工作。公司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针对性地探讨和交流相关问题,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于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与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会计师充分沟通,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事项等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3.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