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路”、“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6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8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2.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6,8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7,731,147.8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9,108,852.2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9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10019
号”《验资报告》。
2、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8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6.7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
值 100 元,共计 673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3,00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9,116,483.5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883,516.5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707
号”《验资报告》。
3、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5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4.48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
值 100 元,共计 448.5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8,5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8,621,565.3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9,878,434.6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7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65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86,840,000.00
减:发行费用 47,731,147.8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39,108,852.20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09,868,265.90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15,354,390.02
其中: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15,354,390.02
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