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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2:16:42 股吧网页版
明阳电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邮件、
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马旭飞先生、LIN JIANWU(林健武)先生、李娟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马旭飞先生、LIN JIANWU(林健武)先生、李娟娟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代总经理张佩珂先生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认为 2025 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公司2025 年度的经营工作稳健有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5 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明阳电路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
上 市 公 司 股东 的净 利 润 为 82,939,209.38 元, 母公 司实 现的净 利 润为
66,719,596.82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37,181,241.40 元,母公司
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40,905,004.25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40,905,004.25 元。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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