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羊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水羊股份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83 号文《关于同意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949,87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9,498.7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8,695.83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3936-1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支行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和邮箱方式通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磊清、陈亿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 账户余额
方式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368150100100315621 活期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支行 431701888013002139194 活期 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368150100100315599 活期 0.00
合计 0.00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账号 368150100100315621已于 2025 年 10 月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支行,账号
431701888013002139194 已于 2025 年 11 月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芙蓉中路支行,账号 368150100100315599 已于 2025 年 11 月注销。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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