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99 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夏利群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3 人,代表股份 526,344,38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622%,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501,445,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19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0 人,代表股份 24,899,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42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1 人,代表股份 26,344,38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75%,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445,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6%;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0 人,代表股份 24,899,28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2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24,708,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893%;反对 1,63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103%;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4,708,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7915%;反对 1,63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6.1990%;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9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524,539,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570%;反对 1,71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263%;弃权 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4,539,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477%;反对 1,71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6.5187%;弃权 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33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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