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公司”或者“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2月2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8]261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8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59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77,37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31,881.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1,842,118.86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目前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平安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完成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金总额(万元) 用状态日期
1、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44,997.42 2029 年 6 月 30 日
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2、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及“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投资进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公告》。本次调整后,尚未完成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
划投资额 状态日期
1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44,9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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