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第八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二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或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提出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
第十一条 总经理离任可以由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四条 在紧急情况下,总经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生产行政方面的问题,有临时处置权,但事后应及时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充分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的;
(二)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扭亏为盈或者同比大幅变动,或者预计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
(三)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
第十五条 总经理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部分或全部职权,若代职时间较长时(三十个工作日以上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
第四章 总经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条 总经理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接受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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