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6-00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浙江天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浩数码”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嘉兴市强强泡塑制造有限公司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6年1月12日,公司与嘉兴市强强泡塑制造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天浩数码100%股权以人民币4,900万元转让给嘉兴市强强泡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甲方(转让方):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嘉兴市强强泡塑制造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浙江天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价及支付安排
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已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编号:坤元评报〔2025〕1085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标的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50,388,545.80元(大写:伍仟零叁拾捌万捌仟伍佰肆拾伍元捌角)。基于该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9,000,000元(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
付款方式及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期: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
(2)第二期: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
(三)交割先决条件
双方确认,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视为交割先决条件已满足:
(1)乙方已足额支付第一期价款;
(2)甲方、乙方已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取得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交割所需的全部内部授权及必要批准。
(四)股权交割
在满足本协议所列先决条件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双方启动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提供必要配合。
(五)股权转让相关税费承担
因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法定税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规定由对应纳税义务人承担。
(六)债权债务划分
因交割日前已发生的经营行为、已到期的合同义务或已成立的法律事实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截至交割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持续性合同,以交割日为界划分债权债务:交割日前因合同履行产生的债
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交割日及之后的合同履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交割日后标的公司新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如因交割日前债权债务事项导致乙方或标的公司遭受损失,甲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各方确认,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于交割日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如未在交割日前形成对标的公司或甲方已被确认的确定债务或已生效的法律责任的,不构成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应向乙方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交割日后因前述违约行为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交割后的标的公司依法自行向相关承租人主张权利,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另行主张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因主管机关不予批准或其他非双方过错导致本次股权转让无法办理的,各方不构成违约,已支付价款由甲方全额无息退还,双方应相互配合恢复标的公司工商登记、经营管理权及资料状况至本协议签署前的状态,各自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交割日前一般性事项相关责任自交割日起十二(12)个月届满终止;届满后乙方不得再就此向甲方主张责任。以下事项在法律追责时效内持续有效,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1)股权权属瑕疵;
(2)交割日前的税务违法及依法追溯责任;
(3)甲方故意隐瞒的重大违法事项。
(八)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标的公司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三、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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