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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7 18:53:42 股吧网页版
欣锐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39 号)批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锐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420,10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9,472,341.9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645,830.33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8,826,511.6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7,420,103 元,增
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301,406,408.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到
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59 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持续督导期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

目前,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根据欣锐科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本保荐总结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32 号太平洋金融大厦 2701 室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张贵阳、范心平

联系电话 021-38031764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公司名称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745

注册资本 16761.4391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

文园区 3 号楼 3401-3504(34、35 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

文园区 3 号楼 3401-3504(34、35 层)

法定代表人 吴壬华

实际控制人 吴壬华、毛丽萍

董事会秘书 朱若愚

证券事务代表 甘豪秀

联系电话 0755-8615965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7 月 13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情况;

2、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3、督导发行人完善并有效执行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

4、对发行人进行走访和核查,督导其有效执行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等制度;

5、持续关注并督导发行人对外担保及其执行情况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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