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欣锐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贵阳 联系电话:021-38031764
保荐代表人姓名:范心平 联系电话:021-38031764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贵阳、孙志勉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2026 年 4 月 2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访谈;查看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以及三会规则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记录、表决、决议等;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并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了复制、记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1
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此外,公
司选举了职工董事。上述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内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
√
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
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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