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锐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欣锐科技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欣锐科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内分公司、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风险、采购管理风险、存货管理风险、销售及收款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风险等。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文件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
理结构和明确的议事规则,形成科学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及投资计划,能够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平等权利;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合法合规,保证了股东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报告期内,其在职责范围内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及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提供了专业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定期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经理层是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机构,公司制定了《经理工作制度》,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管理层全面正常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2)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进行了设置,按照《公司法》设置了卓越运营部、财经管理部、采购部、品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与产品部、深圳工程部、制造部、技术服务部、计划物流部、项目部等,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逐项进行分析、论证,按要求进行整改,审计部对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直至整改完成。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手册》《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及《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等人力资源制度,对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考核、出勤、薪酬、劳动合同等进行了统一的规范和要求,以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聘用和选拔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责任感和知识技能,形成了适合现代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5)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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