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锐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欣锐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39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420,10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9,472,341.9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645,830.33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8,826,511.6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7,420,103 元,
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301,406,408.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
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59 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38,826,511.66
加:自有资金垫付的费用 1,510,004.33
募集资金余额 1,340,336,515.99
减:2023 年 8 月前期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44,956,000.00
减:2023 年度使用(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34,403,994.21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减:2023 年度使用(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540,476.09
减:2023 年度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 1,425,000,000.00
减:2023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401,647,950.50
加:2023 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回金额 1,000,000,000.00
加:2023 年度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7,310,446.14
加:2023 年度银行利息收入 2,099,781.63
减:2023 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587.71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3,197,735.25
减:2024 年 4 月前期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510,000.00
减:2024 年度使用(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30,225,721.41
减:2024 年度使用(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510,756.09
减:2024 年度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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