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9:56:25 股吧网页版
欣锐科技: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565.65万元,实收股本16,761.4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557.21万元,实收股本16,761.4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336.11万元,实收股本16,761.4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受行业竞争加剧、产品售价下降、人工成本上升、研发费用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不高,由于以前年度公司存在连续亏损情况,导致公司未弥
补亏损累计金额较大,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弥补累计亏损,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2、公司将坚持发挥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出更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以技术领先及规模效应的方式提升产品毛利率。

3、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将在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同时,积极拓展主营业务相关领域的客户,优化客户结构。此外,通过加强内控建设,强化风险识别与评估,确保合规运营;通过优化预算控制,加强成本核算,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稳健成长,实现价值最大化。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