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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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法律意见书引言......5
法律意见书正文......6
一、 公司符合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6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6
三、 本次激励计划应履行的法定程序......24
四、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26
五、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26
六、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6
七、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26
八、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的回避情况......27
九、 结论性意见......27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6)第 049 号
致: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锐科技”或“公司”)的委托,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欣锐科技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现信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欣锐科技拟实施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欣锐科技、公司 指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 指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 指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案)》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限制性股票、第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二类限制性股票 指 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获授并登记的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
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符合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条
件的人员
授予日、授权日 指 本次激励计划获准实施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确定的,激励对象获
授公司每股股票的价格
自股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有效期 指 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归属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将股
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日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
完成登记的日期,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归属条件 指 本次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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