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1、专项审核报告 1
2、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3
关于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6772 号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嘉数智公司”)编制的《关于汉嘉数智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汉嘉数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汉嘉数智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汉嘉数智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汉嘉数智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汉嘉数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汉嘉数智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汉嘉数智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汉嘉数智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羽竹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嘉数智)于 2024 年完成收购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51%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伏泰科技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收购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伏泰科技的 62 名股东收购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 21,445,459 股股份(占伏泰科技总股本的 51%),合计对价人民币 581,399,260.79 元。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伏泰科技 51.00%股份,伏泰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2024 年 10 月 30 日,本次交易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
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552 号)。
3、截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与 62 名交易对方签订的关于收购伏泰科
技 51%股权的《股份转让协议》已全部生效,且实施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伏泰科技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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