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数智 公告编号:2026-032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嘉数智)于 2024 年完
成收购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51%股份。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伏泰科技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收购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苏州市 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 方式,向伏泰科技的62名股东收购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21,445,459股股份(占 伏泰科技总股本的 51%),合计对价人民币 581,399,260.79 元。本次资产收购完 成后,公司将持有伏泰科技 51.00%股份,伏泰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2024 年 10 月 30 日,本次交易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
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552 号)。
3、截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与 62 名交易对方签订的关于收购伏泰科
技 51%股权的《股份转让协议》已全部生效,且实施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伏泰科技出具的由其盖章证明标的股权
已完成过户的伏泰科技股东名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名册更新完成表明股权交割程序已完成。上述股东名册变更完成后,公司取得伏泰科技 21,445,459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51%,伏泰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2024 年 12 月 30 日,伏泰科技纳入汉嘉数智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汉嘉数智应支付给交易对方的对价款全部支付完毕。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方式
1、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或称盈利补偿期限)为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
2、乙方一:沈刚;乙方二:程倬;乙方三:何尉君;乙方四:泰联智信(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以下单称或合称乙方)承诺本次资产收购实施完毕后,伏泰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16 亿元。若业绩承诺期间,伏泰科技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乙方应根据以下公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总和×本次资产收购的转让对价总额
3、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应按照各自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所持伏泰科技股权比例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业绩补偿款总计不超过其在本次资产收购中取得的交易总对价。
4、业绩承诺期满后,甲方:汉嘉数智,有权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伏泰科技和/或目标集团进行专项审计,确定业绩承诺期间伏泰科技实现的净利润。如涉及乙方按照本条应向甲方支付补偿款,乙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
5、乙方逾期未支付业绩补偿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补偿而未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足额进行现金补偿。
6、甲方向乙方各主体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乙方应于 15 个工作日内,将其届时合计持有的伏泰科技 24.7882%的股份质押给甲方(“股份质押”,质押股
数总计 10,423,427 股,其中乙方一质押 7,694,176 股,乙方二质押 2,074,660 股,
乙方三质押 98,833 股,乙方四质押 555,758 股),作为其履行业绩补偿款支付义
务的担保,并在相关政府部门完成该等股份质押的登记。该等股份质押应当持续存在并有效至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之日(以孰早为准)为止:
(1)业绩补偿期满后经专项审计,确认乙方已完成业绩承诺;
(2)业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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