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5-048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与制定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2023 年、2024 年度经营业绩无法满足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263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激励计划》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3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202,491 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3,202,491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 564,802,491 元减至人民币 561,600,0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
2、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山南街 1 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锐科激光证券管理部
联系电话:027-65524626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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