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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20:28:41 股吧网页版
锐科激光: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5-048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与制定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2023 年、2024 年度经营业绩无法满足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263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激励计划》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3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202,491 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3,202,491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 564,802,491 元减至人民币 561,600,0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

2、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山南街 1 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锐科激光证券管理部

联系电话:027-65524626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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