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5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14:00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汪伟先生、樊京辉先生因公务原因分别委托闫大鹏先生、周青锋先生代为参会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长 2025 年度考核结论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公司董事长薪酬绩效考核方案》《公司董事长 2025 年度考核表》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开展了 2025 年董事长年度考核工作,并形成了相应结论,建议董事长陈正兵先生 2025 年年度考核结论为 A(优秀)。
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长 2025 年度核定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公司董事长薪酬绩效考核方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开展了 2025 年董事长年度考核工作,依据 2025 年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和董事长考核结论,核定董事长 2025 年度薪酬为 114.69 万元(不含任期预留绩效部分)。
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
理层成员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论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2025 年)》及领导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开展了 2025 年经理层成员年度考核工作,形成了考核结论。
董事闫大鹏先生、陈星星先生、汪伟先生为公司经理层成员,故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
理层成员 2025 年度核定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薪标准,结合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考
核结论,核定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年度薪酬,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拟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董事闫大鹏先生、陈星星先生、汪伟先生在公司属于经理层成员,故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积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持续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深化依法经营、依规治企,以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稳健运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5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